京津冀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的的重要地区。推进京津冀地区碳达峰碳中和,需要在规范“控碳”、结构“减碳”、技术“降碳”和生态“增汇”等方面下功夫。
第一,健全规范政策,推进地区“控碳”。一是依据国家减排目的及地区碳排放状况,规划拟定京津冀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路线图,加大三地减污降碳协同合作,从源头上控制碳排污染源。二是健全京津冀环境权益买卖市场体系。推进地区碳中和机制、碳汇买卖、排污权买卖系统的打造,激起社会主体活力,引导有关组织、企业等自愿购买碳汇以抵消其碳排放,逐步形成生态商品价值达成的机制和模式。
第二,推进结构优化,促进地区“减碳”。一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。京津冀应立足自己功能定位,持续优化升级三地产业结构,着力解决地区污染防治结构性矛盾,形成产业绿色协同进步的长效机制。二是推进京津冀协同拓展能源革命。拟定京津冀能源协同升级转型推行策略,推进光伏、风电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,协同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,优化用能结构。
第三,革新低碳科技,助推地区“降碳”。一是加强重要技术研发。围绕京津冀碳达峰碳中和的现实需要,聚焦低碳前沿技术研究,重点攻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借助、节能、氢能、储能等重点范围,充分挖掘和革新脱碳、零碳、负碳及碳捕捉技术。二是增强地区协同革新应用能力。拓展多层次、多范围“低碳”试点建设,加大对低碳技术协同竞价应用,塑造京津冀低碳技术协同进步新高地。
第四,拓展生态空间,达成地区“增汇”。一是巩固提高绿色碳汇能力。加大绿色生态屏障建设,优化京津冀生态空间格局。发挥京津冀自然生态优势,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协同保护,发挥森林、湿地等固碳用途。二是构筑蓝色生态屏障。加大海洋碳汇建设,积极推进海洋及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,组织推行海洋碳汇及岸带碳通量监评测估,有效增加地区蓝色碳汇量。






